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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时间:2018-10-31来源:tyc1286太阳成集团点击:1684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与要求

完成时间

主要涉及的单位和人员

1

入学、注册

博士生要在通知日期到校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参加开学典礼与入学教育

从报到之日起1周内

博士生、各学院、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研工部

2

网上选课

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由导师和研究生确定课程,研究生网上选课,具体要求见《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及各专业课程方案

第一学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3

课程与考核

    博士生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具体要求见《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学年内

博士生、任课教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4

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中期考核之前

博士生、导师、系(所)、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5

中期评定,中期考核

按《研究生中期评定实施办法》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第六学期末之前

博士生、导师、系(所)、各学院、研究生院

6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报

按《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每月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7

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

按《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每月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8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

按当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申报

每年3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9

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申报

进入第二学年学博士生可按《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管理办法》申报

每年3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10

江苏省博士生科研创新计划申报

进入第二学年学博士生可按《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申报省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每年4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11

“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培育项目基金申请

按《“研究生创新实验竞赛”培育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每年10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处

12

提前答辩申请

博士生可按程序申请提前答辩,按《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执行

博士生入学后第五学期末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研究生院

13

保留答辩资格申请

4年不能按时答辩的,可申请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每次申请可保留资格1年,最长保留资格2年。

第八学期6月底之前

博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院

14

论文工作

按规定阅读科技文献、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按计划独立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并在系所范围作阶段汇报。 独立完成课题全部工作,撰写学位论文。中途改变计划应及时报学院审批及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四学年正常毕业前两个月完成论文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研究生院

15

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答辩申请前两周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与系(所)预答辩小组

16

软硬件检查与验收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由其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组织软件和硬件检查和验收。

答辩申请前两周

博士生、导师、各学院

17

答辩申请与审批

答辩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开题报告,成绩单,经学院批准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答辩委员会委员及评阅人名单审批表,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及论文复印件,尚未正式刊出的提交录用通知书(原件);学位论文3

答辩前6

博士生、导师、学院、校学位办

18

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5名教授,其中隐名评审专家3名。博士论文评阅时间不少于30天。

答辩前

各学院、校学位办、

答辩秘书

19

论文答辩

按学校《博士学位申请及答辩工作程序》执行

在批准的答辩日期内

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及有关人员

20

评选优秀博士论文

按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

每年6月底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校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1

学位评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并填写博士学位审批表交校学位办汇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并作出是否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4612月各评定1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办

22

毕业及离校

博士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办理离校手续。(学位证书后发)

答辩后2周内

博士生、各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相关部、处、馆、办

23

博士学位公示

校内公示栏和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期三个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后10天内

校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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