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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0来源:tyc1286太阳成集团点击:197

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校人字〔2015〕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做好2017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1.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采用校外专家评议、申报材料公开、答辩过程开放、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2.严格标准,突出业绩。学校以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教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中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评审侧重考察其任现职近五年的学术成果和业绩。
3.对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晋升。破格遵循业绩导向、学术评价、注重潜力的原则。破格人员申报资格由职称工作小组负责审核。
二、评审权限
1.基层单位评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其中,学校机关党委负责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学生处负责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评审。
2.学科组评审:学校人事处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组评审工作。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组织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科组评审工作。
3.高评委评审:学校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评委评审工作,负责全校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4.图书资料、出版、会计、卫生技术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学校评审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评定。
三、申报要求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从今年起,学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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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2. 申报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职称,须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或参加3次以上海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申报人,将不具备申报资格。
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到: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含军训或下厂实习或在实验室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文化艺术活动或其他社会工作,或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累计时间在1年以上,工作负责,各方面反映良好。
4. 连续两次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未通过学科组评审者,须暂停一次申报。基层单位正式上报人事处的申报人员名册中的所有申报人,均记一次申报。优秀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不计入个人申报次数。
5.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如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任职资格;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加强材料公开,强化公示环节,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须集中公示,公示时间和地点需对外公开,接受教师监督。
四、关于“代表作”送审
1.送审原则:实行基层单位先行推荐评审,再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
2.送审单位:实施校外专家评议机制,申报人的“代表作”将送往所在学科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中科院相关院所进行评议。
3.送审数量:正常申报正高职称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职称送3位校外专家评议;破格申报正高职称送7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
4.送审结果及有效期:如有2名及以上校外同行专家认为被推荐人学术水平“未达到”任职条件,则不进入“学科组”评议。去年参加评审但未取得“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其代表作须全部重新送同行专家评议,并且送审代表作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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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须提交一篇新发表的或未送审过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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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仍采用基层单位推荐、学科组评审、高评委评定的程序。
(一)基层单位评审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基层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材料公示,评委遴选。各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基层单位成立评审组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组由不少于1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基层单位需在评审前24小时以上通过网站或在单位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对外公布评委名单。
3.推荐评审,结果公示。申报人须向基层评审组介绍任现职以来(重点介绍任现职近五年以来)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业绩,并接受评审组专家的问询。基层评审答辩环节面向本单位教师开放,在学校指标范围内,基层单位严格排序推荐,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二)学科组评审
1.申报人员资格复核。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基本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学校召开资格审核小组会议,对基层单位上报被推荐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定。
2.同行专家通讯评议。被推荐人提交《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作等送审材料,基层单位收齐后上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在纪委监督下以保密的方式开展同行专家通信评议工作。
3.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学校成立由不少于11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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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家组成的校学科组进行评审。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被推荐人员向学科组介绍任现职以来(重点介绍任现职近五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并接受学科组专家的问询,评审答辩环节面向本校教师开放。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
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高评委进行评定。
(三)高评委评审
学校高评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表决,被推荐人获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即取得任职资格。
(四)评定结果公布
根据高评委评定结果,人事处行文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和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六、关于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
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教授。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主要为:
1.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领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科学领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教授经历,或获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2年以上博士后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破格评审人员的资历、工作年限、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做具体要求,但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申报人员学术成果水平(至少在一个方面)应明显高于学校申报同档次职称的相关条件。
七、时间安排
3月17日,发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3月23日,各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月28日,人事处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并下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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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评审,并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含同行专家评议材料)报送人事处;
5月16日前,校学科评议组完成评审工作;
5月27日前,学校召开高评委评审会议。
八、其他
1.中级职称评审安排在6月进行,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于10月进行。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400元/人,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400元/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200元/人。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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